自治區黨委黨校(自治區行政學院)為隸屬于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正廳級事業單位。
(一)主要職責
1、根據《中國共產黨黨校工作條例》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對干部隊伍建設的要求,有計劃、有組織地培訓、輪訓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務員,負責學員在校學習期間的管理與考核。
2、研究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宣傳黨的基本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緊密結合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開展理論研究。
3、開展以黨政干部為主要對象的研究生教育。
4、對全疆地、州、縣(市)黨校進行業務指導和師資培訓。合理利用教學設施和師資開展黨校常規(主體)班次和黨校學歷教育(研究生班)以外的干部短期教育培訓工作,
5、承辦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內設機構
1.黨政管理機構
(l)辦公室
協助校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會議、機要、檔案、報刊征訂、信息簡報、信訪、保密、公務接待,外事等工作。
(2)組織人事處
負責全校教職工的考核、任免、獎懲、調配、培訓以及處級領導班子,師資隊伍、職工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和機構編制、工資福利、人事檔靠管理等工作。
(3)宣傳教育處
負責學校的宣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4)教務處
負責主體班次教學、教務、學籍管理,編制教學計劃、征訂教材、安排課程與師資等工作;負責教師教學工作量和教學質量的考核工作;組織開展教學改革和教學研究工作。
(5)科研處
負責科研計劃編制、科研活動組織協調、科研檔案和經費管理及校(院)學術委員會的秘書工作。
(6)黨校工作處
負責同中央黨校、區外黨校的工作聯絡;對各地州市黨校的教學和科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自治區黨、干校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稱的評審工作。
(7)培訓部
負責黨員領導干部學員在校期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教學計劃,協助開展教學評估、教學組織協調等工作。
(8)進修部
負責公務員學員在校學習期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落實教學計劃,協助開展教學評估、教學組織協調等工作。
(9)研究生部
負責研究生招生、教學組織、教務、學員管理、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研究生教學改革與教學研究、碩士學位點的申報與管理工作;對各學區教學工作進行檢查指導、監督評估等。
(10)干部教育和教師進修學院
負責黨校常規(主體)班次和黨校學歷教育(研究生班)以外的干部短期教育培訓。
(11)總務處
負責校(院)供電供水、基本建設、房屋維修、車輛調度、醫療保健、集中采購和國有資產管理等工作。
(12)計財處
負責財務計劃、管理、經費預算決算和財務審計等工作。
(13)保衛處
負責全校的治安,消防等綜合治理工作。
(14)離退休干部工作處
負責全校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15)后勤服務管理處
負責學員住宿、禮堂等教學場所管理、物業管理,餐飲服務、文印服務、環境衛生及綠化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校(院)機關黨的建設、教職工思想政治等工作。
機關紀委(監察室):負責校(院)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工會:負責學校的工會工作。
2.教學教輔機構
(l)哲學教研部
承擔哲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2)政治學教研部
承擔政治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3)經濟學教研部
承擔經濟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4)黨史黨建教研部
承擔黨史黨建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5)民族宗教理論教研部
承擔民族宗教理論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6)法學教研部
承擔法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7)文化學教研部
承擔文化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8)公共管理教研部
承擔行政學專業教學與科研工作,以及本教研部的學科建設和教師日常管理工作。
(9)新疆經濟與社會發展研究中心
開展新疆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理論和實際問題的調查研究,承擔相關的教學任務。
(1O)翻譯處
負責學校的翻譯工作。
(ll)《實事求是》雜志社
負責編輯、出版、發行《實事求是》雜志。
(12)圖書館
負責各類圖書、文獻、信息資料的采集、分編、流通、閱覽、應用管理和研究,電子閱覽和圖書信息網絡體系建設與管理等工作。
(13)信息技術部
負責信息化建設、遠程教學等工作,承擔一定的計算機專業教學任務和教學輔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