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黨委黨校、新疆行政學院內部控制規范工
發布時間:2016-06-27 15:39 點擊量: 次
為深入貫徹落實 “四個全面”重大戰略部署,充分發揮財政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財政政策制訂和資金分配過程中的業務風險與廉政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根據自治區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范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政事分開、事企分開和管辦分離的要求,以促進公益事業發展為目的,以科學分類為基礎,以深化體制機制改革為核心,總體設計、穩步推進行政事業改革的要求,特制定校(院)內部控制規范工作實施方案。
一、重要意義
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工作,有利于提高各部門、各單位領導班子對內部控制工作的認識,增強風險管控意識以及強化內部控制的自覺性;有利于各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國有資產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有利于將預算、收支、資產、基建、政府采購、經濟合同等行政事業單位重點管控業務和事項納入統一管控體系,實現財政管理各相關政策規定的有機銜接,全面提升行政事業單位的風險和內部管理水平,為公共財政資金裝上“安全鎖”、“防盜門”,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科學有效預防腐敗,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二、主要內容
內部控制,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根據《內控規范》的要求和我校(院)實際情況,將從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兩個方面加強內部控制建設。一是建立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內設機構和職責體系;二是理順和細化管理流程,將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融入流程中的每個環節;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防控法律風險、政策制定風險、預算編制風險、預算執行風險、公共關系風險、機關運轉風險、信息系統管理風險、崗位利益沖突風險等管理風險;四是對照管理風險,結合業務和流程,找出關鍵節點,識別和分析存在的風險,綜合運用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控制、授權控制、歸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統管理控制等方法進行有效防控;五是組織開展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內控薄弱環節、查找原因,拾遺補漏,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三、內控目標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單位內部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單位業務運行融為一體,貫穿于整個組織且持續進行的一系列行為和活動,它不是單位的一個獨立系統,而是單位用來控制和引導業務運行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不僅靠單位領導層的大力推行,也需要單位全體成員共同參與并發揮作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涵蓋行政事業單位涉及經濟活動的各項業務和工作崗位,控制目標主要包括:
1.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
2.合理保證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
3.合理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4.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
5.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四、內控原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貫穿于行政事業單位各活動中的一系列組織措施,在內控實施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貫穿于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中的重大風險,著力防范可能對單位產生重大影響重大風險,重視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以及關鍵崗位加以特別防范。
3.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單位內部的部門管理、職責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并隨單位外部環境的變化、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五、組織領導
成立校(院)“內部控制規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內部控制規范辦公室(計財處),具體負責校(院)內控規范制定的協調、落實。
組 長:劉全山
副組長:孫克寧、丁守慶、魏占海、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賀萍、李省龍、李錦慧、張衛兵
辦公室主任:魏占海(兼)
辦公室成員:各處室主要領導、計財處全體人員
六、實施步驟
1.梳理流程階段(2016年 6月1日——2016年8月30日)
各部門從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控制兩個方面入手,單位層面的控制活動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設置、崗位權責、決策機制等,業務層面的 控制包括涉及經濟活動的各項業務。各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特點,逐項進行歸類,明確各項業務的目標、范圍和內容,理順各項業務工作流程,查找風險點,搭建流程圖,明確防控點,并針對風險形成部門風險防范應對措施。
財務部門從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構成經濟活動的各項業務入手,梳理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
2.流程匯總階段(2016年9月1日——10月30日)
對各部門業務流程進行匯總,搭建各項經濟業務與財務業務的連接點,梳理各項業務完整流程。
3.建章立制階段(2016年11月 1日——12月31日)
內部控制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在各項經濟業務流程匯總的基礎上,根據校(院)實際和業務特點,構建校(院)內控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確職責與分工。
4.編制內控手冊階段
在建章立制的基礎上,逐步形成校(院)《內部控制工作手冊》,經校委會審核通過后,作為指導部門開展各類經濟活動的依據。
七、檢查監督
校(院)設置內審部門或內審崗位,定期或不定期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校(院)通過制定一套嚴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建設,抑制消除腐敗現象,通過有效控制實現對權力的制衡、監督,提高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保證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維護資產管理安全完整,防止損失、濫用和毀壞等不良行為的發生。
一、重要意義
實施內部控制規范工作,有利于提高各部門、各單位領導班子對內部控制工作的認識,增強風險管控意識以及強化內部控制的自覺性;有利于各單位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消除隱患,保護國有資產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維護社會公眾利益;有利于將預算、收支、資產、基建、政府采購、經濟合同等行政事業單位重點管控業務和事項納入統一管控體系,實現財政管理各相關政策規定的有機銜接,全面提升行政事業單位的風險和內部管理水平,為公共財政資金裝上“安全鎖”、“防盜門”,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科學有效預防腐敗,使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二、主要內容
內部控制,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為實現控制目標,通過制定制度、實施措施和執行程序,對經濟活動的風險進行防范和管控。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的目標是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財務信息真實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根據《內控規范》的要求和我校(院)實際情況,將從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兩個方面加強內部控制建設。一是建立權界清晰、分工合理、權責一致、協調配合、運轉高效的內設機構和職責體系;二是理順和細化管理流程,將決策機制、執行機制和監督機制,融入流程中的每個環節;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重點防控法律風險、政策制定風險、預算編制風險、預算執行風險、公共關系風險、機關運轉風險、信息系統管理風險、崗位利益沖突風險等管理風險;四是對照管理風險,結合業務和流程,找出關鍵節點,識別和分析存在的風險,綜合運用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控制、授權控制、歸口管理、流程控制、信息系統管理控制等方法進行有效防控;五是組織開展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內控薄弱環節、查找原因,拾遺補漏,建立健全責任追究制度。
三、內控目標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單位內部管理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與單位業務運行融為一體,貫穿于整個組織且持續進行的一系列行為和活動,它不是單位的一個獨立系統,而是單位用來控制和引導業務運行的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不僅靠單位領導層的大力推行,也需要單位全體成員共同參與并發揮作用。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涵蓋行政事業單位涉及經濟活動的各項業務和工作崗位,控制目標主要包括:
1.合理保證單位經濟活動合法合規。
2.合理保證資產安全和使用有效。
3.合理保證財務信息真實完整。
4.有效防范舞弊和預防腐敗。
5.提高公共服務的效率和效果。
四、內控原則
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是貫穿于行政事業單位各活動中的一系列組織措施,在內控實施過程中,應遵循以下原則:
1.全面性原則:內部控制應貫穿于單位經濟活動的決策、執行和監督全過程,實現對經濟活動的全面控制。
2.重要性原則:在全面控制的基礎上,內部控制應當關注單位重要經濟活動和經濟活動中的重大風險,著力防范可能對單位產生重大影響重大風險,重視重要業務事項和高風險領域,對業務處理過程中的關鍵控制點以及關鍵崗位加以特別防范。
3.制衡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在單位內部的部門管理、職責分工、業務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約和相互監督。
4.適應性原則:內部控制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和單位的實際情況,并隨單位外部環境的變化、經濟活動的調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斷修訂和完善。
五、組織領導
成立校(院)“內部控制規范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內部控制規范辦公室(計財處),具體負責校(院)內控規范制定的協調、落實。
組 長:劉全山
副組長:孫克寧、丁守慶、魏占海、艾比布拉•阿布都沙拉木、賀萍、李省龍、李錦慧、張衛兵
辦公室主任:魏占海(兼)
辦公室成員:各處室主要領導、計財處全體人員
六、實施步驟
1.梳理流程階段(2016年 6月1日——2016年8月30日)
各部門從單位層面和業務層面控制兩個方面入手,單位層面的控制活動主要包括組織機構設置、崗位權責、決策機制等,業務層面的 控制包括涉及經濟活動的各項業務。各部門根據自身業務特點,逐項進行歸類,明確各項業務的目標、范圍和內容,理順各項業務工作流程,查找風險點,搭建流程圖,明確防控點,并針對風險形成部門風險防范應對措施。
財務部門從預算業務、收支業務、政府采購業務、資產管理、建設項目管理、合同管理等構成經濟活動的各項業務入手,梳理各類經濟活動的業務流程。
2.流程匯總階段(2016年9月1日——10月30日)
對各部門業務流程進行匯總,搭建各項經濟業務與財務業務的連接點,梳理各項業務完整流程。
3.建章立制階段(2016年11月 1日——12月31日)
內部控制規范工作領導小組在各項經濟業務流程匯總的基礎上,根據校(院)實際和業務特點,構建校(院)內控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確職責與分工。
4.編制內控手冊階段
在建章立制的基礎上,逐步形成校(院)《內部控制工作手冊》,經校委會審核通過后,作為指導部門開展各類經濟活動的依據。
七、檢查監督
校(院)設置內審部門或內審崗位,定期或不定期對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內部控制存在的問題并提出改進建議。校(院)通過制定一套嚴格的制度和有效的控制,加強廉政風險防控機制的建設,抑制消除腐敗現象,通過有效控制實現對權力的制衡、監督,提高決策的民主性、科學性,保證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維護資產管理安全完整,防止損失、濫用和毀壞等不良行為的發生。